見義勇為者死亡,將一次性給予百萬撫恤金;河南人外地見義勇為,也能享受家鄉(xiāng)待遇……近日,《河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審議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見。河南這一新規(guī)亮點紛呈,其中最引人矚目的,莫過于“因見義勇為死亡的頒發(fā)100萬撫恤獎金”。
對見義勇為重獎的地方越來越多。根據(jù)《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市一級見義勇為獎勵標準為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據(jù)介紹,相關獎勵有省級、市級和基金會三種,可以疊加,累計起來,在廣州見義勇為最高或可獲230萬元獎勵。現(xiàn)在,應該祝賀河南也加入了重獎見義勇為的“百萬俱樂部”。
馬丁·路德·金有一句話,“歷史將會記錄,在這個社會轉型期,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边@用來解釋重獎見義勇為蔚然成風很有說服力。社會對見義勇為永遠處于“饑渴狀態(tài)”,再多的見義勇為都不嫌多。作為一種社會優(yōu)質資源,見義勇為不是憑空產生的,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激勵。如果見義勇為成為社會常態(tài),那么出現(xiàn)幾個“壞人的囂張”,其實根本沒有什么,很容易得到遏制和糾偏。相對于對壞人的譴責,更應該尋求對好人的激勵。
這些年來,人們習慣了一句話: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這其實只是一個基本狀態(tài),對于一個社會來說,不讓英雄寒心是最起碼的要求,從激勵道德的角度出發(fā),還應該做到讓英雄暖心。這種道德激勵,很大程度上就是通過重獎見義勇為實現(xiàn)的。
現(xiàn)在,很多城市對于招才引智十分舍得投入,對一些緊缺人才不惜拋出重金,有的甚至拿出房子。其實,見義勇為何嘗不是城市最需要的資源,何嘗不需要城市拿出重金激勵?如果一個城市居于道德的高地,又何必擔心發(fā)展處于低谷?
有人擔心,對于見義勇為的重獎,會演變成“見利勇為”。這樣的擔心很沒有道理。一個人冒著風險,甚至包括失去生命的風險去見義勇為,難道是為了重獎而去?在其做出大義之舉的時候,根本不會想到有沒有回報、有什么樣的回報,事后也未必在乎什么回報。他們可以不去想,我們卻需要為他們著想。
重獎見義勇為,不僅是對英雄的關愛,更重要的是傳遞一種社會導向,讓人們看到這個社會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從而促進良性循環(huán)的道德生成機制。反之,當一個社會連對自己的英雄也吝嗇表達時,見義勇為只能成為一種稀缺品。
見義勇為不僅需要重獎特獎,而且需要應獎盡獎,其關鍵就在于形成一個覆蓋所有人的獎勵激勵機制。此前媒體曾經報道,河南農民李修國在河南與山東兩地的交界地帶參與救助溺水者,至今未找到尸體。其家人先后向兩地申報見義勇為認定,均未被受理。此次草案明確“河南人外地見義勇為,也能享受家鄉(xiāng)待遇”,還明確“對舉薦、申報見義勇為應當受理而不受理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這就體現(xiàn)了“應獎盡獎”,相信以后類似的尷尬不會再發(fā)生。
相對于譴責“好人的過度沉默”,更應該思考如何才能讓好人挺身而出。其中一個關鍵,就是通過制度力量來為好人撐腰。見義勇為就是要用重獎來撐腰,于社會而言,重獎見義勇為應是一個必選動作。見義勇為既要重獎特獎也要應獎盡獎,做到了這一點,也就不必擔心“壞人的囂張”了。(毛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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