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首都機場警方獲悉,因冒用他人身份證乘機,一男子被處行政處罰500元。
昨日下午6時許,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二號航站樓安檢現場,安檢員查獲一名男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首都機場民警到場將該旅客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調查,旅客么某著急回南昌上班,但身份證丟失,便使用老鄉(xiāng)陳某的身份證購買機票。么某懷著僥幸心理通過安檢時被當場查獲,么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很后悔。
公安機關在核實其身份,排除其他違法犯罪嫌疑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 提醒
警方提示旅客,乘坐飛機時應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機場有公安部門專門辦登機證明的警務工作站,丟失或忘帶身份證的話,旅客帶上駕照或者戶口本經核對無誤后就能辦登機身份證明。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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