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三嫌犯今年1月參加首次庭審。(左起)張漢賢、招顯聰、謝詠雯
據(jù)中新網(wǎng)19日報道,4名港人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案19日在東區(qū)裁判法院宣判,帶頭闖軍營的“香港人優(yōu)先”成員招顯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張漢賢和謝詠雯,各被判罰款2000元港幣。余下一名被告由于尚未成年,在開審時已移交兒童法院處理,后延至6月25日判刑。在進入法院前,招顯聰與他的一名支持者喊港獨口號,被一名中年男性兩掌擊倒在地。招顯聰事后表示不認識打人者。
此為第一掌。
招顯聰:輕判沒想到,仍將上訴
裁判官表示,闖入軍營較在其他地區(qū)表達意見的示威嚴重,軍營設(shè)施受保護,認為3名被告的方式不合法,而駐軍手持長槍,荷槍實彈,一旦與被告有肢體接觸,對被告有危險。招顯聰是領(lǐng)導(dǎo)者,又在軍營內(nèi)展示港英旗幟及叫口號,但相信他只為表達意見,加上無激烈反抗,因而判緩刑。
辯方律師表示,收到招顯聰指示,罪成后中止律師的代表。招顯聰最后自行將提前準備好、長達兩頁紙的“自白書”在庭上讀出,他還表示,輕判出乎意料,但會提出上訴。
第二掌。
張漢賢和謝詠雯透過律師在庭上求情,承諾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fā)生。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出,香港市民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必須以合法方式進行,上述3名被告觸犯法律。擅闖軍營是十分危險的行為。
2013年12月26日,數(shù)名港人未經(jīng)批準、并不顧哨兵警告,強行闖入中環(huán)軍營進行滋擾。香港警方今年1月1日先后拘捕了4名涉嫌擅闖軍營者。他們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qū)”罪,曾全部否認控罪。其中,3人在開審時改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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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聰?shù)沟?,記者拍攝打人者。
進法院前與支持者喊港獨口號 一男子掌摑招顯聰
招顯聰進入東區(qū)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前,與兩名他的支持者輕松地并排站在法院入口處,支持者喊“支持建國”,招顯聰喊“香港萬歲”,支持者重復(fù)一遍“香港萬歲”,突然一名中年男性走上前去,大力掌摑招顯聰兩次,將其打倒,同時喊道“你建咩國呀,你建咩國呀……你係中國人嘛,你建咩國呀!”
三名警察馬上將打人男子拉開,男子仍情緒激動地喊“放開我,放開我?!痹趫鼋浾呔哌^躺倒在地的招顯聰,近距離拍攝打人者。
警察隨即拉開涉嫌襲擊的男子并進行問話。招顯聰則表示不認識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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