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案:網民不再貼“標簽”
4月27日,受害方張妙的父親要求藥加鑫的父親兌現藥家鑫“遺贈”的20萬元案,在西安開庭審理。去年,藥家鑫案在全國網民中曾經引起巨大的情感波瀾,張妙一方家境的極其貧困,加害者一方被大肆宣揚的“官二代”、“軍二代”身份,對其家庭強勢干預司法的擔憂,甚至引出這樣的斷言:藥家鑫和法律,藥家鑫和中國,只能活一個。
在當今存在社會不公,特別是官民和貧富對峙現象的大背景下,藥家鑫案被網民“標簽化”了。在一些熱點輿情中,網民經常不問是非,只問善惡,顧不上仔細辨析事件細節(jié),習慣于憑平日對社會的“刻板印象”宣泄牢騷不滿。
自藥家鑫被執(zhí)行死刑,特別是中央電視臺主持人柴靜專訪藥父后,網上的憤激情緒漸趨平和。藥家鑫的家境是普通工薪階層,并沒有傳說中的5套住房。藥家鑫的下場是咎由自取,但其父母是否也為高壓郁積不得舒展的社會心態(tài)承受了一份沉重?在藥家鑫死刑當天,知名網友王小山慨然發(fā)帖:“很難想像,此時不同情藥家鑫父母的人,當初會真正同情被害者的家人?!?/p>
趙普發(fā)帖引發(fā)職務微博之爭
4月9日,加V認證為“央視主持人”、粉絲達190萬的趙普發(fā)出一條微博,稱轉發(fā)自調查記者短信:“不要吃老酸奶(固體形態(tài))和果凍,尤其是孩子,內幕很可怕,不細說?!边@條微博在網上瘋傳,被視為“問題膠囊”風波的源頭。傳媒人張力奮認為,趙普率先披露明膠丑聞,是“基于公共利益”。還有人認為微博發(fā)聲,有利于沖破報道阻力,“倒逼真相”。
公眾人物特別是媒體人的職務微博,如何處理個人表達和所供職的媒體關系,在新聞界引發(fā)嚴肅思考。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建議,鼓勵記者實名開博,但記者微博“可以評論為主,未刊發(fā)的新聞不宜/不應提前發(fā)布”。“如果消息來自同事,而新聞尚未報道,的確無權公開。如果發(fā)布信息太過模糊,又易引起社會恐慌,確應審慎?!本W友胡瑞直言不諱地說:作為央視的員工,傳播尚未播報的新聞內幕屬于泄密。
路透社的《網絡報道守則》就告誡記者:“在社會化媒體上,職業(yè)行為和個人行為是不能截然分開的?!惫ぷ髻~號和私人賬號需分開?!爱斈惚仨氁杂浾呱矸莩霈F在社交網站時,請事先征得主管同意?!甭吠赣浾呷缭谖⒉┛桶l(fā)布新聞,“必須保證該新聞是在新聞線路已經播發(fā)過的”;“轉發(fā)/共享一個鏈接輕而易舉,但如果你轉發(fā)/共享的內容最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者讓人聯(lián)想你偏向爭議中的某一方,就會損害你個人和路透的聲譽”。
“隨著網絡微博等的迅速發(fā)展,每一個人都成為一個‘通訊社’。”微博的言論自律和他律,對于普通網民和媒體人來說,都是全新的挑戰(zhàn),對于初學者出于社會善意卻欠謹嚴的發(fā)言,不妨多包容,但媒體人內心要警鐘長鳴,對記者網絡發(fā)言的規(guī)范也應盡快制定和實施。
“微博女王”讓《人民日報》有了危機感
4月26日,人民網官方微博的一條博文引出數千次轉發(fā):“微博女王”姚晨讓人民日報人有了強烈的“危機感”。一位年輕編輯在社內培訓時舉出姚晨粉絲1955萬的事例,這意味著她每一次發(fā)言的受眾,比《人民日報》發(fā)行量多出近7倍。
社交媒體指數型擴散的傳播方式,給傳統(tǒng)媒體造成沖擊?!度嗣袢請蟆飞玳L張研農4月26日在復旦說:在互聯(lián)網時代,主流媒體若想位居主流,就得做互聯(lián)網紛亂信息的過濾器,做網絡偏激情緒的緩釋劑,做國民心態(tài)的壓艙石。這是主流媒體應盡的責任,應有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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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提問“火”字該怎么寫火了 筆順調整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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