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wǎng)9月5日消息??“我們想請您代言一項美容產品,事后可得6萬元酬勞……”一個“夫妻老婆店”詐騙團伙編織如此拙劣的謊言,竟得到100多名被害人信任,成功騙取120余萬元。目前,松江區(qū)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這起電訊詐騙案件,通過證據(jù)鏈層層鎖定犯罪的同時,積極為被害人追贓。
“邀請代言”騙百余人
去年8月,家住北京的李女士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親切地叫出她的名字,自稱是一家電視購物公司的工作人員,如果李女士愿意參加公司的一項美容產品代言活動,就可以得到6萬元代言酬勞。不久前購買過該電視購物產品的李女士信以為真,欣然答應。此時,對方又開口:“您要交付1000元保證金,只要順利完成代言活動,這些保證金將如數(shù)退還?!?/p>
幾天后,電視購物公司“張總”又聯(lián)系李女士,與她詳細敲定了代言有關事項,另一名“律師”也打來電話,要求李女士交納數(shù)千元公證費和個人所得稅。就這樣,李女士糊里糊涂向對方指定的賬戶匯去6800元。直到今年1月,代言事項久久沒有消息,李女士才覺察上當。
很快,這個詐騙團伙在上海落網(wǎng)。公安機關查明,2009年6月至今年4月,張春平夫婦和林海洋夫婦從網(wǎng)上收集曾參與電視購物的客戶資料,讓雇傭的6名員工撥打網(wǎng)絡電話,先后騙得120余萬元,被害人多達100多人。
“夫唱婦隨”聯(lián)手行騙
5月11日,公安機關將9名涉案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
林海洋夫婦交代說,他們與張春平、方曉娟夫婦共同負責管理“公司”,非法所得在發(fā)放業(yè)務員工資和提成后,由兩戶人家按六四分成。而張春平卻矢口否認妻子方曉娟參與詐騙。
方曉娟到底有沒有參與詐騙犯罪行為?通過反復教育,最終多名業(yè)務員指證方曉娟也積極參與了督促業(yè)務員打電話、記賬、取款等組織管理行為。甚至還有一名業(yè)務員承認,她就是方曉娟介紹來“工作”的。
細致訊問下,檢察官還發(fā)現(xiàn)“漏網(wǎng)之魚”,一個名叫“李寬”的人也曾擔任業(yè)務員。經核實公司賬本,檢察官認為,李寬騙取他人錢款的數(shù)額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檢察院據(jù)此對方曉娟、李寬作出追捕決定。6月17日,方曉娟被抓獲。考慮到她的丈夫張春平被抓,小孩剛滿周歲需要媽媽照顧,公安機關對她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李寬則仍潛逃在外。
對賬單里查找線索
鎖定犯罪嫌疑人后,檢察官還積極追贓,為受害人追回損失。
審問中,犯罪嫌疑人“口徑”幾乎一致,都稱贓款已被揮霍一空。然而,張春平的一張建設銀行卡對賬單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該對賬單顯示,4月11日張春平等人被抓獲當天,該卡存有18.1萬元,但在次日,卡里的錢款全部被人取走。
是不是有人轉移贓款?檢察官馬上聯(lián)系公安機關,請他們協(xié)助調取該筆取款的監(jiān)控錄像。錄像顯示,一名50多歲的男子在4月12日先后3次將卡里的18.1萬元全部取走。檢察官判斷此人一定與張春平有關,果然,他在清晰的錄像面前承認,取錢者是父親張玉明。此后,張玉明又借用他人身份證在農業(yè)銀行開戶將其中16萬元轉存。
張玉明被公安機關抓獲并移送檢察機關。“你知不知道兒子在上海做什么?”“為什么4月11日連夜從南京來上海?”“取那么多錢有何用途?”……檢察官步步緊逼之下,張玉明承認自己轉移贓款的行為,并交還這筆贓款。目前,檢察官仍在進行追贓。(張愛玉 徐志東 欒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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