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1月5日開始,河南林州市民被停止供暖。對此,林州宣傳部門解釋稱,事發(fā)前,他們本以為停止供暖之后可以依靠一個替代的供熱改造系統(tǒng)保證全市的供熱。但是在實際的運行當中,發(fā)現(xiàn)這個供熱改造系統(tǒng)的效果與他們當時實驗的效果存在著差異,水溫達不到理想的狀態(tài),所以就只能臨時停止了供暖。(1月13日央視)
“本以為”的事和“實際中”的事原來不是一回事,所以只能放棄,那么停止供暖也屬事出有因,所以應該理解?可以原諒?我認為是不可以的。
林州市民被停止供暖,林州市官員先是拋出“為完成節(jié)能減排指標”的理由,當此理由飽受輿論抨擊后,當?shù)匦麄鞑块T又解釋說供熱預案出了問題——問題不全在“保指標”上。如果以此作為危機公關(guān),以解輿論關(guān)注之圍,我認為并不高明——政府應急預案失效的問題,并不比“保指標”問題更好地通過輿論的關(guān)口。
預案為什么會失效呢?首先,應急預案應當是一套具有嚴密組織程序和步驟,建立在科學論證與充分準備,預先將所有應考慮、應準備的情況納入其中的完備計劃;然而,實踐過程與實驗效果存在差異,“實際中”與“本以為”的情況根本不是一回事,證明的是實驗并不科學,不切合實際。那么這種“實驗”是否有敷衍之嫌,值得懷疑。
其次,應急預案不該只有一套。如果政府將群眾供暖問題確實當成了必須完成的任務,不能疏忽的事情,那就一定應該考慮到一旦第一套預案無法實施后的補救方案。而現(xiàn)在的情況卻是,“替代的供熱改造系統(tǒng)”無法運行了,便再無其他辦法。這說明當?shù)卣⑽磳⑦@個問題當成硬指標,至少是不像“保節(jié)能減排指標”一樣重視。換句話說,對待應急問題沒有留足“后路”,應急級別不夠。
現(xiàn)實中,很多應急預案與演練徒有形式、走過場的不少。比如最近某些地方發(fā)生的幾次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據(jù)說事故前剛剛進行過由政府部門組織的滅火救援演習。于是有網(wǎng)民質(zhì)疑說,是“演習”還是“演戲”?還有網(wǎng)民戲曰:火災沒有按演習時的設計發(fā)生。而面對突發(fā)事故和災情的束手無策,除了大談“領(lǐng)導重視”、“領(lǐng)導指示”,對具體救援工作不知所云,這樣的官員、這樣的場面我們見得也不少。那就由不得我們懷疑,那些預案也好、演習也罷,原本就無效;“本以為”的事與“實際中”的事,原本不是一回事。
林州那里的“預案”是怎么回事,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預案失效”問題一點都不比犧牲民生利益的“保指標”更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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