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大貨車載貨時通常都嚴重超載(翻拍)
有關部門查獲的假牌照(翻拍)
核心提示
禹州市一農民靠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瘋狂營運,8個月內兩輛大貨車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1月11日,本報報道此事后引發(fā)社會各界關注,不少網友對是否應以無期徒刑來懲罰逃費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提出疑問。
昨日,平頂山市中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回應。記者也聯(lián)系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分公司(下稱中原高速平頂山分公司),詳細了解了368萬元過路費的來歷。
熱議
農民逃費被判無期引發(fā)社會關注
1月11日以來,本報關于此事的報道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新華社、人民日報、央視及多家門戶網站紛紛轉發(fā)報道及評論。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可以初步證實,該起事件是全國首例因偷逃高速過路費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例。
不過,不少網友提出,量刑是否過重了?在大河網“農民偷逃過路費8個月被判無期徒刑,到底該不該?”的投票調查中,截至昨日下午7時許,33名投票者中,選擇“不該逃費,應該判無期”的為0人;選擇“不該逃費,但量刑過重”的有20人,占60.6%;選擇“逃費是有原因的,收費站太多”的有13人,占39.4%。
此外,有網友算了一筆賬,兩輛車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約1500元過路費,而從鄭堯高速下湯站到許昌長葛,距離約100公里,每公里收費高達15元?
還有媒體計算,時某稱賺了20多萬元,但逃費就高達360萬元,如果不逃費豈不是要倒貼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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